楼上邻居将厨房改厕所,被起诉了!
编辑:admin 日期:2024-07-21 11:19:57 / 人气:
基本案情
家住安康市汉滨区某小区某栋150A室的王先生,有一天在自家厨房做饭时,发现楼上有水溅到调理台上,于是到楼上查看情况,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,原来楼上160A室住户已经将厨房改建为卫生间,自家厨房调理台的水是楼上的人在卫生间洗浴溅的水。王先生和楼上业主发生了争执。后王先生与楼上住户交涉多次,要求其将卫生间恢复为原有的厨房,楼上业主称改建卫生间时安装了独立的排水管道,将排水管道接入房屋主卫生间的管道,没有使用厨房排水管道排水,因此不愿意对卫生间进行恢复。王先生找到小区的物业公司反映情况,物业公司通知双方调处矛盾,160A室业主拒绝到场。王先生无奈之下,遂将160A室业主起诉到法院,要求160A室业主恢复房屋原有结构布局。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,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,倾听他们的想法。
为妥善解决矛盾、修复邻居关系,承办法官邀请物业公司一起解决纠纷。开庭当天,法官向160A室业主阐明了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,卫生间不能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、客厅、厨房、餐厅的上层,业主装修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, 160A室业主的做法不但给王先生一家的生活造成影响,也违反了法律规定,不但应恢复房屋的设计布局,还要承担侵权责任。160A室业主保证以后不再将水溅到楼下,并向王先生赔礼道歉,王先生不同意就此了结。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,160A业主同意拆除马桶等设施,将其卫生间排水孔封堵,并向原告王先生赔偿律师费损失4000元。至此,一起厨房改建卫生间引起的邻里纠纷圆满化解。
法官提醒:业主装修房屋要符合住宅设计的规范要求,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,追求个性化不等于可以任性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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